《东莞日报》上的声明
因一宗土地拍卖,东莞寮步镇政府与东莞市第一法院“杠”上了。
12月14日和15日,寮步镇政府连续两天在当地党报《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称东莞市第一法院拟拍卖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并声明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12月16日上午,东莞市第一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告知,该院已注意到寮步镇政府的声明,正在处理此事。述人员还表示,这是一起与寮步镇政府所属公司相关的经济纠纷案,具体情况需询问寮步镇政府。不过截至发稿,寮步镇政府宣传办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日报》A10版刊登公告称,拟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时拍卖标的批号为1504814,名称为“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土地用途为厂房,土地面积约15000.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95.64平方米,土地证号:东府国用(1998)第19001600288号”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