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警方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向韩国执法部门移交韩国籍重大诈骗犯罪嫌疑人姜泰镕。
2007年至2008年,姜泰镕伙同他人在韩国以提供高额回报为名诈骗3万名被害人15000亿韩元(约合75亿元人民币)。2008年11月,姜泰镕从韩国逃往中国,被韩国执法部门以涉嫌诈骗犯罪通缉,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了红色通报。
应韩国执法部门请求,公安部立即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查找和抓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