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开始了。关祥骑自行车载着邱勇从邓贵车子的左侧擦过,然后“受伤”倒地。见两人倒地后,李强将邓贵的车子拦停,以邓贵将其亲戚撞伤为由,索取医药费。
之后,邓贵下车与邱勇等人一起来到医院,通过检查发现邱勇手臂骨折。经协商,邓贵支付了12000元赔偿金,并签订了“不追责协议”。
同年7月30日11时许,当邱勇等人再次准备在该路段实施“碰瓷”时,被当地群众举报。随后,邱勇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