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3日,日本枥木县鹿沼警署巡查部长平田学在西方町街上进行例行巡查途中,以“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准备逮捕来自中国四川省的研修生罗成(当时38岁)。这一行为遭到罗成抵抗,警察遂开枪将其射杀。
事件发生后,检方应死者家属要求,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将平田告上法庭,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2006年7月,栃木县警方认定该事件中平田学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并认定已经死亡的嫌疑人罗成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及伤害罪等罪名。
2007年8月,死者家属赶赴日本,以平田学防卫过当为由,向宇都宫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枥木县政府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48万元人民币),并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名向宇都宫御幸本町检察院提交了刑事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