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款日期的下面,有17个签名。
最后,包括谈女士在内的所有游客都缴纳了100元的费用,“是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上的!”不过,谈女士称,自己拒绝在“证明”上签字,随后汽车还是出发了。
导游:称“乘客均签字” 未提供证据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谈女士一行的导游孟女士。
孟女士说,茂县发生塌方,需要绕道200公里,所以向车上45个乘客收取了每人100块的费用,“费用由绕行的过路费、油费、车辆磨损费以及师傅的人工费构成。”
孟女士表示,所有游客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都不会绕道,“车上所有乘客都交了100块钱,签订了自愿协议才走的。”
孟女士称,其中确有不同意的顾客,经过协商,最后也同意了,“因为我们也需要证明,防止乘客回去变卦。”
不过,对于记者提出希望其能提供游客签名的照片,孟女士回复:“待会吧,现在没空,空了再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孟女士发来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