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罗先生在高铁上丢了车票,出站时被工作人员要求全价补票,他出示了购票成功的手机通知短信也没用。今年7月,罗先生起诉上海铁路局,要求退还86.5元和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12月14日,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法院一审驳回罗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手机购票短信不能视为有效客票。罗先生当庭表示要上诉。类似事件此前曾出现过,浙江大学一名女学生此前也起诉昆明铁路局,后达成和解。
罗先生补的火车票。 图片来自网络
出示了手机购票短信,仍要全价补票
罗先生是南京的一名律师。2014年11月27日,罗先生通过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cn网站购买了一张高铁车票:11月28日早上从南京南站到无锡的G7039次列车二等座,票价84.5元。第二天,罗先生进站换取了纸质车票,经检票上车。到了无锡后,要出站前,罗先生发现纸质车票丢了。
罗先生在出站口向检票人员出示了手机上的订票确认信息,还拿出身份证,证明自己已经买了车票。但工作人员还是要求他补交票款84.5元,并加收2元手续费。交涉无果,加上有事情要先忙,罗先生交了钱。当天下午,罗先生打电话给12306客服反映情况。罗先生对澎湃新闻回忆,他问是否有可能协商处理,对方说没办法,按规定要补票。
纠结了很久,罗先生在今年7月起诉上海铁路局,要求对方退还补票款及手续费,合计86.5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罗先生说,自己并非为了炒作出名,是为了争取个人利益,“我平时出差比较多,下次再丢是有可能的”。罗先生认为,自己已经足额支付了票款,并没有多占用铁路资源,在手机上的购票信息能够证明已经购票的情况下,铁路部门要求加收车票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并没有让你遭受损失,但你却让我承受全部损失。”罗先生认为这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