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邀请同学参加婚宴,可不想同学醉酒后死亡。近日,蓝田县法院汤峪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参加婚礼宴请过量饮酒后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新郎一方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6万元。
张某与崔某系同学关系。10月3日,张某应崔某邀请,参加崔某婚宴。席间,张某自恃酒量过人,不断饮酒。醉酒后,崔某家人将张某搀扶在房内休息。次日凌晨,张某出现异常情况,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死后,张某家人随即一纸诉状将崔某起诉至蓝田县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5万余元。崔某及其家人认为喜事被无端破坏,不愿赔偿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