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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8岁的高某离开老家后来京,在通州区某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因睡梦中被同事吵醒,高某一气之下持刀将同事李某手臂扎伤,高某为此赔偿李某近万元。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据了解,高某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物流基地上班,平时和同事李某一起住在单位宿舍。
今年1月18日11时,高某正在睡觉,而李某则边玩手机边唱歌,声音较大把高某吵醒,高某与李某争吵起来。李某觉得高某小题大做,俩人便殴打起来。李某打不过高某想出去拿砖头,高某更加气愤,随手拿起水果刀扎向李某。造成李某左前臂受伤,伤口疤痕长约13厘米,经鉴定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