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徐女士致电本报,称骗子冒充房东,她和丈夫不幸中招,被假房东骗走3200元。徐女士希望通过这次经历,给市民提个醒。
徐女士是无极人,今年6月份刚刚结婚。11月下旬,她与丈夫一起来石打工,在棉六附近找好了工作,就想在附近租房子住。
她在网上看到周边一小区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出租,月租800元。于是,她和“房东”约好了时间看房。
当晚,他们看过房子后,觉得还算满意。“房东”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他一再表示房子是他自己的,绝对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徐女士夫妇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总共3200元。“房东”把钥匙给了他们,嘱咐了一番就走了。
过了十几天,有人上门自称房东,提醒他们该交房租了。徐女士和丈夫傻眼了,这次来的房东并不是原来那个男子。经过与这个房东一番交谈后,他们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