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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 男子性侵半岁侄女被轻判

2015-12-14 来源:央广网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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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弟与丫丫在老屋前

  昨天,“福建半岁女婴性侵案”的法定代理人徐云弟决定,准备向福建省高级法院递交提请案件再审的申诉书,他的另一身份,是受害女婴丫丫(化名)的父亲。作为国内性侵案件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月大的丫丫被同宗男子徐浩伺机抱走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的轻伤二级伤害。

  9月22日,福建南平市中院二审开庭后裁定,维持政和县法院,以徐浩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一审判决。对被害人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的30万元迁居费及50万元后续康复费,仍予以驳回。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九中,已将猥亵儿童罪的“上限”,提高到有期徒刑15年。丫丫案因发生在“旧刑法”适用期,“顶格”判决只有5年。徐云弟说,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立法完善,让它成为压倒性侵儿童“轻判”的最后稻草。

  初次口供谎称是“意外”

  徐云弟的家,离东平镇范屯村口不远,17个月的丫丫,望去与同龄婴儿无异,但一抱就会发现轻得可怜。“她现在体重比标准值差二三斤,身高矮了约三公分。那事发生前,丫丫是全部达标的。”徐云弟满脸心痛和愧疚。

  徐云弟所称的“那事”,就是今年1月27日丫丫的性侵遭遇。10个多月过去了,徐云弟仍感不堪回首。“那天是农历腊八节,天气分外晴朗。家里摆了十几桌酒席,宴请100多位亲朋。我和妻子2013年登记,但因她刚嫁来时语言不通,所以拖到后来‘补办’婚礼。”徐云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为场面较大,很多亲戚提前过来帮忙,其中便有25岁的徐浩。

  “他与我算同宗族人,按辈分是我的第五代堂弟,也就是我女儿的堂叔。下午3点多钟,我妻子要去送客,便把女儿交给姑姑看管,她还特意给丫丫换了新的纸尿裤。谁想到,女儿再回来时,声音已经哭哑,纸尿裤也不见了,下体还往外渗着血……”原来,这期间女儿被徐浩抱走近一小时,回来便成这样。丫丫随后就诊的政和县医院病历显示:初步诊断:外阴损伤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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