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中纪委:入党意味主动放弃部分公民享有的自由

2015-12-14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章程和规则都比国家法律要严格。

中纪委,入党,意味,放弃,公民,自由  

  中纪委网站今日(12月14日)刊发“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系列稿件之四——《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 纪法分开》。

  文章称,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群众守法就行,党员光守法不行,还得守纪,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说更是如此。能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反映的是党性强不强、有没有责任担当。只要有坚定的党性立场,办法就比困难多。

  以下为全文: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党员的义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必须突出政党特征、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章程和规则都比国家法律要严格。别说是一个执政党,就是一个幼儿学校都有校规,公司和社团也都有自己的章程,而在这些内部规则里,绝不会写上不许偷窃、不许抢劫等法律已禁止的行为。学校校规、协会章程比法律更严苛,体现着其组织化制度化程度。很多人都觉得国家标准高于企业标准,实际上“国标”是必须遵守的底线,是强制标准,而企业标准必须要高于“国标”,否则就不会创新。政治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的章程、规则,包括普通学校的校规,肯定都是严于国家法律。

 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财经网    华夏财经    理财攻略    财富故事    曝光台    股票    基金    外汇    黄金    头条    专栏    排行榜    华夏专题
查看更多:中纪委   入党   意味   放弃   公民   自由

华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