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派出所民警到达后,陈某某谎称自己是旅游,在登山途中受伤的,被民警送往医院。邹某也于22日下山,并向民警寻求帮助,然后离开了昆明。但两人在民警救助过程中均未透露真实情况。目前陈某某在家养病,情绪也很稳定,经过与家人的沟通,陈某某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同时,在湖北广水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另一名涉案人员邹某,陕西榆林警方也将调查结果以及徐某父亲的DNA血样一同邮寄给了昆明警方。从两地警方提交的信息了解到,徐某系单身家庭,自幼父母离异,由父亲徐某某抚养,其父亲于2012年因盗窃罪背叛入狱,现在陕西省榆林监狱服刑;而邹某是一个人在异地打工,很少和家人沟通,性格孤僻,有厌世倾向。
通过多方当事人陈某某、邹某的陈述笔录和辨认笔录以及法医DNA鉴定结论,基本确认死者为徐某和李某,至此白古山无名尸事件情况基本清楚,有关证据也在进一步完善中。徐某的DNA检材还在司法鉴定部门比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