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一早,四人到达安宁市青龙峡风景区附近的大山上用点碳生成一氧化碳的方式自杀。进帐篷之前,四人将自己随身带的部分证件和通讯工具销毁,每人还各自写了一封遗书,证明自己是自愿去死。
徐某和李某进了一顶帐篷,邹某和陈某某进了另一顶帐篷,喝了白酒壮胆后,他们把帐篷的拉链从里面拉上等待死亡。
8月20号早上10时左右,陈某某和邹某相继醒来,发现徐某和李某两人已经死去,陈某某和邹某再次烧炭自杀。8月21日早上,陈某某和邹某再次醒来,此时的二人又饿又累,还全身疼痛,照原路下山了。因邹某体力不支,陈某某先下了山,并在山脚下遇到路人求助,路人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