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矛盾、电动车牵出作案嫌疑人
专案组通过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认为找到李某某的电动车和常某某是侦破此案的关键点。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民警又获得一条重要线索——
前段时间,李某某在煮兔子肝时不慎引燃了常某某的衣服,其口袋内的几百元钱也被烧毁,李某某拒不赔偿,为此双方发生过多次口角矛盾。
得知这一消息后,常某某的疑点迅速上升,同时更加坚定了专案组的侦查方向。12月3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专案组发现常某某居住在邹平县望京村其老乡处。
犯罪嫌疑人指认抛尸现场
由于无直接证据,专案组民警只能对常某某进行监控,以免打草惊蛇。
12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望京村调查发现,常某某前几日将一辆电动车卖给了一位村民,民警立即找到该电动车进行辨认,确认该电动车正是李某某的。证据确凿,专案组决定12月5日对常某某进行抓捕。
警惕性非常高的常某某5日一早便从邹平乘长途客车返回河南老家。专案组马不停蹄,先后辗转济南、菏泽、商丘等地开展追捕工作。
12月5日18时许,专案组终于在河南省商丘市客运汽车站将常某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到李某某的手机一部,以及李某某卖兔子肝所用的55张5元钱现金。专案组立即将其带回张店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