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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女子被判还款却不履行,并千方百计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结果不仅被拘留15天,最终房屋还以低于市场价60余万元贱卖了。她懊悔不已,哭求法官允许自己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自行出卖房屋,却为时已晚。
据此案执行申请人李先生称,他生意上的伙伴王女士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他借款200万元。后来王女士陆续还款50万元,就不再还款了。万般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对方告到海淀法院。法院认为双方借贷事实清楚,判决王女士还款150万元。然而,王女士非但不领取判决书,还拒绝还款。
法院强制执行后,调查发现:王女士名下除了位于北京西直门的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外,并无其他财产。但李先生提出:“为了逃避债务,王女士在诉讼前就已经把财产转移了。”于是,执行法官找王女士谈话。“我没有财产,就只有一套房产,这可是我的生活必需用房,不能拍卖!”王女士拒绝法院拍卖其房屋,但又不归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