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制度。对此,笔者认为,注册制推出时间的明确终于让悬在市场上的那只"靴子"落地了,市场预期更加稳定了。但需要强调的是,注册制改革不会一步到位,将会是渐进式推进的方式,这种方式也最适合中国国情。
我们看到,从2013年11月15日,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之后,证券监管部门就开始积极部署,为注册制的顺利推进"铺路搭桥"。
首先,切实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理念。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灵魂和核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诚实信用的基石,也是投资者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