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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张大爷在子女陪同下,去樊某供职的小学找她,却被学校保安告知“没有这个人”。张大爷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后来,当樊某再找张大爷索要医药费用时,儿子让张大爷电话录音,准备好证据,张大爷先后四次用电话录音。2014年4月底,张大爷报警时,将四段录音提供给了警方。2014年5月,樊某到张大爷家继续索要5万元补偿费,之后被民警抓获归案。
实际上,樊某与张大爷交往期间从未怀孕。据樊某女儿证言,2000年左右樊某离婚后一直单身,2012年6月前樊某在做家政工作,之后在家帮她带小孩,没有其他收入,在樊某与张大爷交往期间并未到医院做过堕胎手术。
庭审中,樊某承认,她与张大爷一起时没有怀过小孩,“只是骗他的钱”,她没有统计过拿了多少钱。她还辩解称,后来向张大爷要5万元是考虑到对方年龄较大,可以以后更好地照顾双方的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但结合其主动到案的情况,最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判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