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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潘某表示没有异议。他认为,事发后自己已向李的家属赔偿了20多万元,而保险公司也赔付了11万元,自己获得了家属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机关则给出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量刑意见。庭审最后,潘某表示,因一时疏忽造成事故,他很自责,请求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希望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能引以为戒。
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