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还提供了一份盖有少林寺印章的《证明》:“武僧团基地系释延鲁、郑洪启个人投资创办的民办学校,与少林寺不存在隶属关系也无任何经济关系”,落款时间是2008年3月29日(注:此时师徒尚未反目)。其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两个月后(2008年5月26日),释延鲁将其60%股权转让给原本持股40%的郑洪启。
蔡明称,这张《证明》开具于2008年3月29日。
为何有这份《证明》,蔡明称不清楚。他说,后来武僧团基地的法定代表人又变更为释延鲁,股权也全部变更到释延鲁名下,原因“我不清楚”。
武僧团基地最新的《登封市武术馆校办学资格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法定代表人均为释延鲁。
根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登记时,须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草案等资料。河南一民办学校负责人介绍,这些资料会写明举办者、出资情况等,看到原始档案以及变更记录,才能分析其“所有权”。此外,如果举办者、出资者私下立有合同,当事人不讲,外人没法知道。
9月16日,蔡明陪澎湃新闻到登封市民政局查询原始档案,因释延鲁“失联”多日,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登封市民政局拒绝进行查询。
举报者称“告他(释永信)也不亏”
“释正义”举报释永信后,7月30日,国家宗教局表示,已要求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了解核实情况;8月21日,最高检表示,8月13日他们接收了释延鲁等人反映释永信涉嫌违法问题的相关材料,并按程序转河南省检察院依法处理。
蔡明说,9月11日,河南省宗教局称正在调查;9月14日,河南省检察院表示,报案材料已经转至郑州市检察院。
据《法制晚报》报道,郑州市公安局及其所辖公安业务系统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官,因涉嫌泄露“释永信报案”询问(讯问)笔录被上级作出“停职”处分,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该消息侧面证实“释正义”曝光的笔录真实存在(注:不代表笔录中女子称与释永信多次发生性关系就是事实)。
蔡明告诉澎湃新闻,一个多月以来,调查组的民警先后找多名举报者问过话,主要了解经济问题,这些民警的证件显示来自河南省内数地,民警口风很紧,没有透露调查组的规格、架构和牵头领导。他分析,调查组涵盖公安、宗教部门。
有举报者说,8月上旬他们在京举报后,调查组的民警赶到他们在京住的酒店,“从中午问话到晚上”;他还在河南省公安厅附近的酒店里,接受了调查组民警的问话。对此,河南省公安厅宣传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不清楚省公安厅是否成立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