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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龄童幼儿园内锁骨骨折 院方只承担医疗费

2015-12-10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3岁小孩在深圳一家幼儿园内锁骨骨折,其自己表示是在午休时间被其他小孩踩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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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李女士表示,女儿骨折以来,其也曾与学校进行沟通,但学校只愿赔付天天治疗的医药费,并不愿意进行其他方面的赔偿。李女士称,自天天出事后,其便专职在家照顾女儿的起居,天天每天闷闷不乐,且恢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学校应该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等。

  同时,李女士表示,自上月25日至今,天天在家修养,并未吃过幼儿园的伙食及享用一定的资源,这部分款项其希望园方能退还给她。

  园方:愿支付所有医药费 其余赔偿可走相关程序

  针对李女士的诉求,星晨幼儿园一名谭姓负责人表示,由于天天是在午休室内受伤,现场并没有监控录像,故并不知道天天是如何受伤。"根据小孩自己说是被别人踩伤的,有可能是小孩之间相互推搡导致的。"

  谭姓负责人称,园方老师每隔五分钟便会查看小孩的情况,但就李女士所称有老师发现小孩不舒服等到放学后才告知的情况,其表示其并不知情。同时,其表示,自天天受伤后,园方曾多次包车陪同检查,在询问医生后得知天天并无大碍,后续将赔偿天天所有的医药费。但对于李女士所称的"营养费"等,其表示可走相关程序,"如果相关法律文件有规定,过多少天可以退伙食等费用,我们肯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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