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本市人口超过1000万属于超大城市。有专家分析认为,采取城市分级落户方式,是考虑大城市的承载能力,避免因人口增多导致资源、就业问题突出,使城市陷入困境。
持证人可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
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持证人在居住地还将享受诸多便利,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证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