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条件。
许老太与老林结婚已40余年,在长期的婚姻生活中,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
许老太认为老林与高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在高某和他人的指使下多次毒打自己等,未举示有力证据证明。审理中,老林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
综上,驳回许老太的诉讼请求。
然而,就在老林以为事情已经结束的时候。
许老太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