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法院2015年11月12日审理认为,邓某、伍某非法收购大壁虎40条,犯有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本案的邓某、伍某,在买卖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中,获利仅仅为400元,为区区几百元的毛利被判监10年3个月,教训可谓惨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叶大队长告知,该案是我市近10年来,犯罪人员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后,被判刑最重的案件。
他说,不少不法分子明知道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从事非法猎捕、收购、出售、杀害、储存、运输等行为,呈现了隐蔽性强和反侦察意识增强的特点。“呼吁广大市民应坚决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杀害、储存、运输等行为给予制止和举报。”叶大队长最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