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微博称,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街道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4月5日,“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4月16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举行了审查逮捕听证会,就是否应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检察官介绍,2014年6月以来,李征琴因为教育问题对受害儿童有过打骂行为。
据介绍,2015年3月31日晚,李征琴再次“因(儿子)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
4月19日下午,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发布消息称,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引起社会争议,当晚检方公布“不批捕”的四大理由。
此后,李征琴被公安机关释放,并取保候审。
男童亲生父母起诉发帖人,被法院驳回
7月20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由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法院提起公诉。
7月29日,男童养母李征琴的代理律师王永杰对澎湃新闻称,此前网上流传的男童伤痕累累的照片疑似PS(即图片被处理过)。不过,他并没有有力证据能证明上述虐童案的图片确系PS。他希望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能查看到原照片。
8月12日,此案再生波澜。9岁受虐男童小宝及其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起诉最早在微博上曝光此事的发帖人徐先生。
桂先生夫妇称,徐先生在网上散发小宝的照片等行为,侵犯小宝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要求其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万元。随后,该诉讼请求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