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经白云检察院审查后,检方认定易某桥先后猥亵儿童和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予以数罪并罚。
检方经审查查明,2012年前后开始,易某桥在白云区云城街萧岗迎南新街等地,长期通过威胁、殴打方式压制反抗,并以抚摸私密部位等方式对亲生女儿小梅实施猥亵,直至2015年8月3日晚9时许,易某桥在上述地址附近再次对小梅实施殴打,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小梅体表的损伤符合外力作用所致;损伤造成其体表挫伤面积累计15cm2以上,损伤属轻微伤。
庭审:小梅已回广州生活不想被打扰
昨日,易某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在白云区法院过堂受审。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
昨日上午,记者在法庭外走廊看到小梅母亲以及小梅刚出生不久的妹妹,还有其他三四名亲戚,但唯独不见小梅。原本定于上午10时开庭审理的案件,直到11时40分才开审。在等待开庭的1个多小时里,记者注意到小梅母亲和几名亲属一直轮换抱着孩子站着,都不曾坐下休息。其间,小梅母亲曾多次打电话给小梅要求她来法院,但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