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王女士来到东阳市公证处。经过调查了解,公证处出具了相关公证书。此后,王女士开始为20多套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证办得很顺利,但在办理土地证的过程中,王女士突然收到国土部门的通知:所有房产的过户手续被紧急叫停了。
国土部门告诉她,公证处发来了一份《关于暂停“王某某遗产”后续转移、变更的法律意见书》,理由是:有人举报王先生有个“私生女”,根据法律规定,“私生女”也享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
昨天,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赵丹华,向钱江晚报记者证实了这份“法律意见书”的存在。
他说,为王女士出具公证书之前,他们曾去调查核实情况,并未发现异常。没想到,这份公证书出具不久,就有人举报了“私生女”的问题。
“公证处对此非常重视,马上前往相关村庄调查了解。发现的确有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寄养在王先生亲戚家中。许多人证实,这是王先生和一个女大学生的女儿。”赵丹华说。
私生女不愿做亲子鉴定
遗产继承无法继续
王女士说,直到房产过户被叫停,她才知道丈夫有个私生女。但事到如今,她已无心细究,只想尽快继承遗产,维持生活、维持生意。
“1600万元的银行贷款已经到期,连利息都付不出。房子不能过户,银行不肯放款,运转资金也没有。加上两个孩子,家里平时的生活费都只能拼拼凑凑,甚至去借。”
王女士说,巨大的经济压力下,她选择了接受现实,和丈夫的“私生女”共分财产。为此,她愿意让自己的儿女和“私生女”进行亲子鉴定,并在今年9月交纳了1.2万元亲子鉴定费给东阳市公证处。
没想到,等了3个月,东阳市公证处却告诉她,“私生女”不愿进行亲子鉴定,事情无法解决,房产过户只能继续搁置。
“我们没有权力逼迫别人前来鉴定身份。私生女的身份不能确定,公证处无法收回暂停法律意见书。”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赵丹华说,为了此事,公证处也曾经向中央和省里公证协会专家请教,比如采取报纸公告或者王女士提供担保,最后都因为法律上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能放弃。
“我们非常支持王女士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赵丹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