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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
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6日22:00—12月9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邯郸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衡水
衡水交警发布通告,根据《河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启动报告》的要求及《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2月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措施。
衡水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限行措施自12月7日零时启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河南省有18个市、县启动应急减排措施,其中,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济源、巩义6市启动橙色应急减排措施;省政府组成9个督查组进行检查。
山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山东省济南、淄博、泰安、德州、聊城、菏泽6个城市启动黄色预警,临沂市启动蓝色预警。
其中济南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要求采取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