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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垦改革实践来看,发展势头好的、对国家贡献大的垦区都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形式。这个管理形式与农垦形成历史、形成过程和现实状况紧密相关。农垦仍然是集区域性、经济性和社会性为一体的组织形式,虽然要改革,但改革是个渐进过程。
因此《意见》提出创新农垦行业管理体制,在改革过渡期内,整建制实行集团化改革的垦区可以保留省级农垦管理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要尽快地过渡到集团化、企业化管理。同时文件又提出,农垦管理人员经过批准允许到农垦企业兼职,但要从严掌握,并且要严格执行兼职不兼薪的政策。
改革过渡期以后、全国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全部到位以后,不再加挂省级农垦管理机构的牌子,农垦将彻底转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这是个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