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民警调取其通话记录,发现三个可疑号码。经过排查发现,第三个人有很大的嫌疑。
检查员:吴某到朱某住处和其聊天,半小时后就离开了,但监控录像未见其离开的画面。
同时,民警在朱某住处发现了可疑的人体组织,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朱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