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小车车主王某以南方水泥厂采石爆破造成其房屋受损为由要求赔偿,经镇、村和南方水泥厂调解,决定对破损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在鉴定报告出来之前,由南方水泥厂先付2万元房屋维修费给王某,王某对此调解不满。12月1日13时许,王某驾车堵住该厂厂区物流通道口索要赔偿,该厂立即报警,随即赶到的民警与陆续赶到的其亲友数人(王某的母亲、叔叔、哥哥及一名友人)对其进行劝阻。
王某拒不下车,将车门反锁,继而将车内汽油浇在身上进行威胁。由于车门已锁,在场人员只能对其继续劝阻。此时,王某情绪失控继而点火,着火后不久,一身是火的王某自行打开车门爬下车,现场人员迅速救援,并将其送医治疗。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要求将抢救伤者生命放在第一位,确保伤者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治疗。由于伤势较重,经初步处理后,当日下午又将其由县第一人民医院转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18时20分,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县相关部门已就相关善后进行妥善处置和安抚,死者家属对表示理解,事件已经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