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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纷纷发声谴责,并向林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经查,2012年到2014年,叶某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期内使用铁夹等禁用的狩猎工具在临安市太阳镇范围内猎捕黄麂、棘胸蛙、五步蛇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40余只,用于食用或出售,如2014年3月,叶某以110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一只。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叶某的3名同伙也因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