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记者和祁律师找到新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处理此事的吴先生说,房是2008年拆的,当时应该是按无主房进行了保权拆除,也就是先将房屋拆除,但保留房 屋所有人权利,等其出来主张权利时再说。而无主房屋保权拆除,是不签拆迁补偿协议的。事情已经过去多年,需要调查研究才能拟订出合理的赔偿方案,估计在春节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