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刚离婚不久,游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游本以为将这一好消息告诉陈后,复婚不过水到渠成。哪晓得陈得知后,竟不动声色地玩起了失踪,怎么也找不到人了。“以前没孩子时都没有离开我,现在好不容易怀上了,怎么还跑了呢?”
不明所以的游,经多方打听,终于从陈的朋友那里得知,陈在外面还有个小家。很多年前,陈就和对方好上了,两人甚至还育有一子。想到自己被欺瞒多年,游感到悲痛万分,但因孩子来之不易,她最后还是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妇联为女方支招维权
近日,游来到武汉市妇联,一是希望能够找到前夫,对于其婚内出轨一事追究其损害赔偿;二是希望让前夫支付孩子成年之前的抚养费。
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认为,游的两个诉求,一是游对陈作为过错方的经济追偿问题。游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陈出轨一事,故不存在主动放弃损害赔偿请求,且由于游提出诉求的时间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7条的规定,游在收集证据后,其诉求可被法院支持。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孕,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皆有抚养义务,游可要求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