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讯问,嫌疑人赵某、田某供述,事发当天,赵某发觉手机被盗。气愤之余,想起被盗苹果手机开通了定位服务功能。二人拿出田某的苹果手机,输入被盗手机原账号和密码,对被盗手机进行了跟踪定位。根据定位显示二人开车来到张某位于管庄的暂住地,找到被盗手机后二人非常气愤,打算将张某送交公安机关。张某承认手机是其盗窃所得,但央求二人只要放自己一马,愿意给二人一定经济赔偿。二人随即将张某另外两部手机及现金7000元一同“拿走”,并留下电话让张某再盗窃一部苹果6S手机作为“赔偿”。目前,嫌疑人赵某、田某因涉嫌抢劫,张某因涉嫌盗窃分别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