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2330万余元 曾在多家公司兼职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 2330.807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荣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 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了解,2013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发言人证实,该校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已接受有关纪检部门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蔡荣生今年50岁,本科毕业于清华(微博)大学, 后于20002年在人民大学商学院(微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2年7月,蔡荣生被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还曾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奖。有媒体援引人大(微博)学生的话称,蔡荣生演讲、平时为人均较有气场。从2010年开始,网上即有大量的举报材料指向蔡荣生招生腐败,利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等机会收受贿赂。另有消息指出,蔡荣生至少在7家公司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