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今年5月,苍南一女子将情人杀死并抛尸的消息,在当地曾引发关注。12月2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案。该案由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担任审判长,通过新浪网法院频道、浙江法院公开网、浙江法院新闻网、温州中院官方微博全程视频直播。
王某,女,47岁,苍南人,与被害人林某系情人关系。公诉机关指控,5月6日傍晚6时许,王某与林某相约在苍南龙港某宾馆见面。其间,两人因感情纠葛起争执,王某便产生杀死林某的念头。趁林某熟睡之际,她用鞋带勒住他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她还谎称林某醉酒需送医院,让的哥开车带林某至平阳鳌江某堤坝附近,并将他挪至堤坝上。待的哥离开后,王某弃尸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林某系被他人持条状绳索类物体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因感情纠纷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