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沈培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满头白发的沈培平身着一身黑色休闲西服被带上法庭,与一年前在任期间最后出现在公众视线时相比,他消瘦许多。沈培平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沈培平,男,1962年2月3日出生,云南施甸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普洱市委书记。2014年8月6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