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点家门,以后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热食、冷食、生食、糕点、自制饮品等)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网络食品销售商,申请时应当提交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
网上只能销售合法厂商生产的食品,或者初级农产品。因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水果还是可以继续经营!
在家里自制蛋糕、田螺鸭脚煲、卤凤爪、小龙虾……如在微店网店售卖,确属违法!
网友这样说@切里偶吧:支持新规,不然都不知道是不是三无食品
@QAQ小朱古力:确实应该,因为要有许可证,健康证一类的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