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19时57分,太白县交通警察大队接村民蔡某报警称,其母亲王某在太白县通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现场勘查后发现,疑点较多,不排除他杀的可能,后移交太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
2月19日下午,王某向家人承认自己将人砸死的事,并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另外王某给警方说,自己两年前离婚后,时常伴有头痛,经常有自杀的想法。
宝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因受被害人惊吓,用石头故意砸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