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只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审批手续的照片,并未出示纸质材料。从图片上看,规定了表演时间,以及路线,并盖有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的章,然而审批时间却是12月26日,对方称是笔误。
随后,记者致电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产公司开展如此活动,需到交警部门备案审批,特别是更改车体颜色或者结构。但是将一个“大活人”悬挂在车窗外已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