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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安监局证实,宁城县将对该县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和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对不参加培训的相关法人,将依法不予以办理许可证。对于强制收缴的每人400元培训费,相关工作人员称费用系由培训机构收取。
宁城县一烟花爆竹经营者告诉澎湃新闻,11月30日宁城县安监局下发一则《通知》,通知对象为全县各网点经营者。
《通知》中看到,宁城县安监局定将于2015年12月4日开始对县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和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并收取400元培训费,“法人代表必须本人参加培训,否则不与(予)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