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户口本前往信用社办理银行卡业务,却被要求证明“我是我”。流传于网上的一份“证明”显示,11月30日,山西临汾襄汾县新城派出所为一名16岁男孩出具了前述身份证明,并“吐槽”信用社“多此一举”。今日(12月1日)上午,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证明确由该所工作人员开具,具体情况不便解释。
派出所吐槽信用社“多此一举”
“有很多单位就是靠折腾百姓来刷自己的存在感。”昨日,有网友晒出了一份落款为“新城派出所”的身份证明图片。“证明”盖有新城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落款日期为11月30日。
“证明”下半部分附有派出所写给“信用社工作人员”的一封信。信中称,现有**前去贵行办理银行卡业务,持有本人户口本。根据法律规定,户口薄系公民法定身份证明,为何在贵行不能办理银行卡?“为何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出具与户口本内容一致的户籍证明?”“何必多此一举?”“何必让群众跑来跑去?”信末,派出所连发三问。
网友纷纷为该证明图片点赞,认为新城派出所“有个性”,是真正为人民服务。今日上午9时许,致电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网传图片开具于昨日,至于是哪家信用社,对方称“具体情况不方便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