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收到分手短信 男方翻脸称不认识
满心以为新房装修好了婚期将至,但今年6月15日晚,张瑾却收到了周彬的分手短信,还附上了新女友的照片。“他说我不持家,说那个女的温柔体贴哪里都比我好。”张瑾眼眶泛红地说,她后来才知道周彬在广东开厂期间就已劈腿,到重庆后一直与其他女子在北滨路同居,“我在短信中让他还钱,他不仅称我诽谤,还说不认识我!”
记者从张瑾提供的厚厚一叠银行票据单上看到,从去年8月至今年6月的汇款就有近10万元。“你要冷静,我们会帮你,但我儿子啥子事都做得出来。”周彬母亲谢女士在电话中对张瑾说。
记者试图拨打周彬的电话,但语音提示为空号。记者在江北一派出所查询到,37岁的周彬身份信息显示已婚,并有一子。目前,张瑾已报案并起诉周彬。
可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入手
恋爱期间涉及巨额经济纠纷,该如何解决?对此,重庆王家律师事务所刘洋东主任表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创造财产,然后保存到一个人的户下,那么,可以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入手,上诉到法院,对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