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奔赴南充,本想讨回自己的血汗钱,谁知又找不到欠债人,情急之下,甘肃籍男子耿某绑架他人希望引起政府和警方注意,并帮忙解决此事。日前,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11日晚10时许,甘肃籍男子耿某在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路农村信用社附近,拦下车牌号为川RCCxx7的黑色轿车,并要求驾驶员袁某将其送到南充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