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繁昌县繁阳镇。居民姚有虎告诉记者,5年前,他自筹资金加上借款,在镇上交通局附近开了一家饭店,起名叫“农家小院”。因饭店离华阳村村委会只有1里路,村干部成了饭店的常客,经常选择在“农家小院”招待客人。
“因为是熟人,又是村干部,所以饭后一般都由村干部签单,年底结账。从2012年开始,村干部吃饭的钱要不回来了,给的都是白条,累计到现在有十多万,饭店只好关门。”姚有虎说,每年年底他带着村干部签名的菜单到村里要钱,每次是一人签字确认、一人签字证明,会计审核后再给一张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收据,说是“有钱就付”。
“上门吵得厉害了,他们就给一点,当年的钱没有兑现,后来又多吃出了饭钱,结果白条又换成‘新白条’。”姚有虎说,手上至今保存着两张单据,一张是村委会开出的红色收据,金额为127091元,收据上写有 “欠招待费入账”字样;另一张是写有“14210元,农家小院”的单据。姚有虎说,两张单据上就是村委会欠下的共计14万多元吃喝费,为了讨回这笔钱,姚有虎一家人不知道去了村委会多少次,至今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