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刘某的妻子跟刘某表示,自己离婚不会带着儿子。当晚,刘某又跟朋友出去喝酒借酒浇愁,而当他带着吃的回到家想给儿子吃时,儿子跟刘某也吵了起来,没有吃刘某带回来的饭,还自己跑到附近派出所,说要找妈妈。刘某对此十分痛苦,打电话给老婆,两人又大吵一场。最终争吵无果,刘某威胁妻子:你不回家我就把家点了,反正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了。而刘某的妻子说你点就是了。
于是,刘某就走到二楼最西边的房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着了放在房子一进门北面墙边的沙发上的被子,被子烧着后,他到了东面的卧室,点着了床上的被子,然后就离开了家,找了个宾馆睡了一夜。房子着火后,禄口派出所会同江宁区消防大队派员施救灭火,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刘某的妻子第二天打电话找到刘某,告诉他这次他真“摊上事了”,而刘某知道自己放火有罪,第二天中午到派出所自首。近日,因涉嫌放火罪,刘某被江宁检方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