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看王先生的情况。
王先生在今年8月初,开始着手办理已故父亲的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从公证处询问了所需材料后,王先生开始逐一着手准备。而在众多材料中,其中一样是《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辖区派出所或者社区开具。
在派出所里,王先生很快就拿到了父亲的《死亡证明》,但在要求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时,派出所表示该证明不能随便开。此后,王先生和自己的兄长又几次找到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社区民警等单位或个人,要求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但都被以户口本也可以证明亲属关系为由拒绝了。
既然户口本也可以用,那么王先生为什么非得去开这张证明呢?
原来,王先生还有两个哥哥,其中二哥很早就单独立户了,公证处认为亲属关系无法在户口本上得到体现。折腾了很久,最终王先生向公证处交了50元的调档费,通过调取已故父亲另一套已经做过继承公证的房产材料,才把这事情办下来。王先生说,他上法院告公安机关的理由,是认为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拒绝为自己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系不履行法定职责。
而在法庭上,他表示,自己家中亲属关系其实比较简单,只是二哥单独立户时间较早,但可以通过查询他们家未分户前的原始户籍资料证明。因派出所无法找到户籍资料造成二哥的亲属关系不能认定,这个责任理应由派出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