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1年内先后6次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近日,通州法院作出判决,判二人离婚。
张先生与曹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于1994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女。2004年2月、2004年9月,张先生曾连续两次将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他称二人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争吵,但两次都被通州法院驳回。
2007年,夫妻俩又生育了一个女儿,但两人间的“战争”仍未平息。2013年2月、2014年2月、2014年9月,张先生连续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曹女士则坚决不同意离婚。通州法院连续三次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