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都区法院审理了该起以恋爱为名诈骗老人钱财的案件,以诈骗罪对樊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虚构身份与大爷“恋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期间,樊某虚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事实,以“范红”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征友启事“范红,47岁,从事教育事业,征80岁以下的男性为友”。
年过七旬的张大爷应征与其交往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交往期间,樊某谎称其先后为小学办公室主任、副校长,并先后多次以编造怀孕、住院堕胎、治病及子宫切除手术等事实的方式骗取张大爷的款项共计85580元。
张大爷轻信了樊某,每次都从自己不多的积蓄中提款付给樊某。
屡屡得手后樊某得寸进尺,2014年4月,樊某再次以堕胎、切除子宫造成其身体伤害为由,向张大爷索要5万元补偿费,眼见积蓄已然告罄,张大爷被迫准备变卖房产,所幸被其子女察觉并报警处理,警方出动将樊某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