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变化是,建立成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油价低于新设“地板价”时,新机制在降价端失效所实际产生的“额外批零价差”,全部纳入新成立的成品油价调控风险基金,用作补贴炼油侧或开采侧因国际油价波动而造成的实际亏损。
按照成品油价改新机制,当国际油价高于“天花板价”时,随着新机制在涨价端失效,相当于对全国数亿车主实施了特定的价格保护。当然,从短期看,国际油价重新冲破每桶130美元几乎是天方夜谭;从中期看,这种价格保护机制被启动的概率并不高。而从长期看,随着各种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使用,以及节能减排技术措施的进步与推广,国际成品油供大于求的总格局已很难出现翻转,这就意味着,新设的价格保护机制很可能永无启动的机会。
同样开采石油,各产油国的开采成本差别很大,这中间涉及开采难度、油层深浅、油品品相、出油率、自喷采油还是灌注压油、原油运输距离等一系列差别,而油品品相和出油率,又关乎炼油成本的差别。所有这些差别最终都会传导到成品油零售价格上,在供求关系之外,成本成为各国成品油定价中所占权重最高的部分。所以,垄断式开采与销售油品,虽说也会传导到成品油的定价中,但毕竟不是决定实际价格的决定性因素。
此外,一国成品油的零售价格还与该国原油自给率直接相关。中国的情况是,总需求的64%依赖进口,国内自产原油至少要卖到每桶50美元才能大体保本。如是,中国“半自给半外供”的石油产业,在新机制降生之前,始终存在着令国人不易看懂、长期困惑的两大怪象: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企时,鉴于油价关系着许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政府必须适度抑制成品油价不至于涨幅过大,只能被迫向“两桶油”的炼油侧提供大额炼油亏损补贴;当国际原油价格跌成“白菜价”时,为维持原油勘探开采的投资强度,政府只能又向“两桶油”的开采侧提供大额开采补贴。而无论是炼油侧还是开采侧,几乎所有的亏损补贴都来自于政府税收或其他政府性收入。